申請對象:在學清寒家庭學生
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者(須檢附證明)
(2)前學期大學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者,且無不及格成績者。
(3)前學期操行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者,且無處分記錄者獎助金額:15,000元
(4)本校在學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5)以上條件需全部符合始得請領獎學金。
獎助金額:3,000元。
檢附證明文件:
(1)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由學校開具證明。
(2)99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就讀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者免附)。
(3)獎學金申請表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5)戶口名簿影本。
符合上列資格之同學,請於9月21日前至系辦領取申請表填寫。截止日期為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