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100學年度實驗室安全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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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教育部民國100年9月2日臺環字第1000159726號書函。 主旨:有關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100學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研習營」與「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知能測驗補考」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詳如附件。 (煩請通知尚未報名參加實驗室安全衛生研習營的同學報名參加及已參加實驗室安全衛生研習營但測驗未通過之同學參加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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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檔案:(預覽圖片/備註請將滑鼠移到想看的附加檔案上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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